为推动东北地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深入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聚焦行业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建设水平系统化提升,服务支撑数据安全评估机构的能力提高,推动构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建设管理等体系,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联合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委员会,开展第三轮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工作。
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是对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商的技术实力、服务水平、质量保障、人员素质等综合能力进行评估,旨在提升数据安全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能力,促进数据安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数据安全服务能力分为 数据安全评估 、 数据安全建设 、 数据安全运维 、 数据安全咨询 、 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数据安全应急响应 六个方向。每个方向由低到高分为 一级 和 二级 ,二级为最高级别。
开展第三轮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机构申请。
通过评定的企事业单位,表明其在数据安全评估等相关领域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已达到行业标杆水准,将获得申请方向和对应等级的《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
(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样例)
申请一级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如数据安全评估)的机构,需至少5名人员 持有相应人员能力专业资质(如数据安全评估师个人证书),且符合一级资格的其他评定要求。申请二级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如数据安全评估)的机构,需至少10名人员持有相应人员能力专业资质(如数据安全评估师个人证书),且符合二级资格的其他评定要求。
有报名申请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的机构,请将《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申请表》(附件),发送到联系邮箱。具体评定工作,可与联系人咨询沟通。
联系人:孙老师18698886635
邮箱:lnitsc@126.com
附件: 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意向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