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批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情况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确定 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边疆、海岛项目承担企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25〕93号)及公开招投标结果,自治区财政厅实际拨付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811万元,地方应配套资金18420.5万元(其中: 自治区本级财政 配套资金 12894.35 万元;相关盟市财政 配套资金 5526.15 万元 ),地方落实配套资金 12894.35 万 元(全部为 自治区本级财政 拨付资金), 区域绩效目标与财政部下达绩效目标一致,未有缺项、漏项,未更改指标值。
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 共建设 4G/5G基站424座,其中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实施4G/5G基站135座,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实施4G/5G基站221座,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实施4G/5G基站68座。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财政厅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 100%一次性支付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财政厅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 100%一次性支付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财政厅集中支付,合同签订后, 100%一次性支付
( 1)行政村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行政村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853.5万元,我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和程序开展行政村项目公开招标工作。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中标12座4G基站、5座5G基站,获得补助资金237万元;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中标20座4G基站、14座5G基站,获得补助资金480万元;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中标9座4G基站、1座5G基站,获得补助资金136.5万元。
( 2)边疆项目 资金分配情况 。 内蒙古 边疆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为 79 56 .5 万元 。经与自治区基础电信企业沟通协商,我局于 2025年2月将批复我区的363座4G/5G基站分配方案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边疆项目实施企业分配方案的请示》(内通管 〔 202 5 〕 4 号 ) 。 202 5 年 4 月,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确定 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边疆、海岛项目承担企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函〔2025〕93号),批复分配方案为 : 中国联通内蒙古分公司实施 30 座 4G基站、88 座 5G基站,获得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610 万元; 中国移动内蒙古公司实施 91 座 4G基站、96 座 5G基站,获得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4071 万元 ;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实施 19 座 4G基站、39 座 5G基站,获得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276.5 万元 。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区 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目前已完工350座基站,其中联通公司完工125座,移动公司完工179座,电信公司完工46座,剩余74座基站通信设备均已到货,待气温回暖、林草手续办理完毕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始安装、调试,计划8月底前全部建成开通。完工后将进一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地区交通道路、人口聚居区、边防哨所、边防巡逻路及旅游景区等场景的4G/5G网络覆盖范围,为加快提升边疆网络能力,以及为兴边富民、守边固边提供助力。
( 1)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目前我区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已完工 350 座基站,完工率 82%。 剩余 74座基站预计 合同期内 可 完工 56座,其余18座基站受施工周期短、林草占地手续办理周期长影响,各实施企业已申请延期交付,我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通信函〔2024〕313号)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实施企业延期至2026年8月底前交付全部基站。 暂 未开展 本 项目验收。
( 2)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局严格按照《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2025年度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招标、合同签署工作。并已拨付项目合同金额8811万元给实施企业,资金使用合规性达到100%。无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 3)电信普遍服务基站运行稳定性。项目建成开通后实施企业完成自验工作,确保基站按建设标准稳定运行,并严格落实行政村项目稳定运行6年、边疆项目稳定运行10年要求。截至目前,项目建成开通的基站均正常运行,网络运行稳定性达到100%。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 202 5 年 度 电信普遍服务项目 行政村部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购合同
CU12-1501-202 5 -000 420
内蒙古通信管理局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 202 5 年 度 电信普遍服务 边疆 项目合同
CU12-1501-202 5 -000 67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 202 5 年度电信普遍服务 行政村 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GMNM-202 5 00 526
内蒙古自治区 202 5 年度电信普遍服务 边疆 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GMNM-202 5 00 82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NMS GS2 5 0017 1 BGN00
NMS GS2 5 00 2 7 7 BGN00
一是 施工周期短。内蒙古自治区边境地广人稀、 地形复杂 ,大部分地区无市电接入,用电只能靠风光互补发电,每年 10月至次年5月受大雪封山和冻土影响难以施工,全年黄金施工周期为5个月,部分地区仅为3个月,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批复当年难以完成全部基站建设。
二是 林草占地手续办理周期长。内蒙古边境地区通信网络建设涉及林草占地 审批手续 ,按照森林、草原及湿地等相关法律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内禁止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的建设项目,需出具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林草 占 地手续办理流程较为复杂(林地涉及 15个程序、草地 涉及 7个程序),且办理周期长,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通过实施国家电信普遍服务项目, 为 大兴安岭 林区引入了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 ,目前大兴安岭林场所驻地、 20户以上人口聚居区已基本实现4G/5G网络通达;防火瞭望塔4G/5G网络通达64%;管护站4G/5G网络通达率61.11%;卡口(检查站)4G/5G网络通达率 56 .32%;高速路4G/5G网络通达率78.78%、国道4G/5G网络通达率71.60%、省道4G/5G网络通达率52.13%。
说明:报告中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均为 202 6 年 2月28日 。